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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海关总署举行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副局长骆军出席并做相关介绍。
据悉,海关总署近日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80号令)及配套实施公告,相关政策措施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年多来,全球已有178个国家(地区)的9.6万余家食品企业在华注册,在合规供应商的持续增加助力下,输华食品类别从南非的烘焙咖啡豆到乌兹别克斯坦的干坚果,从挪威的三文鱼到新西兰的冷冻水果,多样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带动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稳步增长,从2021年的1.25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5年的1.32万亿。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申请数量快速增长,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制度,更好履行海关“守国门、促发展”的职责使命。因此,海关总署在巩固已有进口注册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基于国际共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严谨务实的原则,对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对规定主要呈现四个特点进行说明。
一是公开透明。此次《注册管理规定》的修订过程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等相关规则,中国海关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注册管理规定》修订情况,并接受了各方评议,充分考虑并积极采纳了其中合理意见,并派员参加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大会专题宣介新修订的《注册管理规定》。在颁布和实施时间上也严格遵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给予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
二是突出安全。新修订的《注册管理规定》,更加突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政治站位,强化源头管理,全过程监管;更加突出提升进口注册管理现代化水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理念贯穿注册管理全过程;更加突出不断压实进口食品境外主管部门和企业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进口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
三是更加便利。《注册管理规定》在便利化方面推出四大创新功能:首建基于风险的注册分类管理,通过实施风险分级目录管理制度,实现注册方式、评审程序等管理要求更精准;首创企业有效期满自动延续,优化企业有效期管理更高效;首推企业清单式注册,基于食品安全体系互认,试行批量企业注册更便利;首用企业注册智能辅助审批,依托“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推动实现自动评审,让企业注册更快捷。
四是共商共治。《注册管理规定》发布过渡期内,海关总署与主要贸易伙伴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已通过“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会议、中国—北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对话会、中国—东盟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部长级会谈、中国欧盟注册专题培训等多双边渠道,面对面为57个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人员和企业代表900余人进行专题宣介;设立专班,通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中国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收集、答复各方意见和咨询;还陆续发布配套实施公告等文件,优化升级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让各利益方顺利实施《注册管理规定》,共同促进输华食品贸易健康发展。
2026-03-20 21:19:253月19日,海关总署举行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副局长骆军出席并做相关介绍。
据悉,海关总署近日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80号令)及配套实施公告,相关政策措施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年多来,全球已有178个国家(地区)的9.6万余家食品企业在华注册,在合规供应商的持续增加助力下,输华食品类别从南非的烘焙咖啡豆到乌兹别克斯坦的干坚果,从挪威的三文鱼到新西兰的冷冻水果,多样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带动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稳步增长,从2021年的1.25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5年的1.32万亿。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申请数量快速增长,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制度,更好履行海关“守国门、促发展”的职责使命。因此,海关总署在巩固已有进口注册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基于国际共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严谨务实的原则,对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对规定主要呈现四个特点进行说明。
一是公开透明。此次《注册管理规定》的修订过程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等相关规则,中国海关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注册管理规定》修订情况,并接受了各方评议,充分考虑并积极采纳了其中合理意见,并派员参加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大会专题宣介新修订的《注册管理规定》。在颁布和实施时间上也严格遵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给予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
二是突出安全。新修订的《注册管理规定》,更加突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政治站位,强化源头管理,全过程监管;更加突出提升进口注册管理现代化水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理念贯穿注册管理全过程;更加突出不断压实进口食品境外主管部门和企业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进口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
三是更加便利。《注册管理规定》在便利化方面推出四大创新功能:首建基于风险的注册分类管理,通过实施风险分级目录管理制度,实现注册方式、评审程序等管理要求更精准;首创企业有效期满自动延续,优化企业有效期管理更高效;首推企业清单式注册,基于食品安全体系互认,试行批量企业注册更便利;首用企业注册智能辅助审批,依托“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推动实现自动评审,让企业注册更快捷。
四是共商共治。《注册管理规定》发布过渡期内,海关总署与主要贸易伙伴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已通过“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会议、中国—北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对话会、中国—东盟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部长级会谈、中国欧盟注册专题培训等多双边渠道,面对面为57个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人员和企业代表900余人进行专题宣介;设立专班,通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中国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收集、答复各方意见和咨询;还陆续发布配套实施公告等文件,优化升级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让各利益方顺利实施《注册管理规定》,共同促进输华食品贸易健康发展。
2026-03-20 21:19:253月19日,海关总署举行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副局长骆军出席并做相关介绍。
据悉,海关总署近日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80号令)及配套实施公告,相关政策措施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年多来,全球已有178个国家(地区)的9.6万余家食品企业在华注册,在合规供应商的持续增加助力下,输华食品类别从南非的烘焙咖啡豆到乌兹别克斯坦的干坚果,从挪威的三文鱼到新西兰的冷冻水果,多样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带动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稳步增长,从2021年的1.25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5年的1.32万亿。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申请数量快速增长,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制度,更好履行海关“守国门、促发展”的职责使命。因此,海关总署在巩固已有进口注册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基于国际共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严谨务实的原则,对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对规定主要呈现四个特点进行说明。
一是公开透明。此次《注册管理规定》的修订过程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等相关规则,中国海关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注册管理规定》修订情况,并接受了各方评议,充分考虑并积极采纳了其中合理意见,并派员参加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大会专题宣介新修订的《注册管理规定》。在颁布和实施时间上也严格遵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给予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
二是突出安全。新修订的《注册管理规定》,更加突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政治站位,强化源头管理,全过程监管;更加突出提升进口注册管理现代化水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理念贯穿注册管理全过程;更加突出不断压实进口食品境外主管部门和企业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进口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
三是更加便利。《注册管理规定》在便利化方面推出四大创新功能:首建基于风险的注册分类管理,通过实施风险分级目录管理制度,实现注册方式、评审程序等管理要求更精准;首创企业有效期满自动延续,优化企业有效期管理更高效;首推企业清单式注册,基于食品安全体系互认,试行批量企业注册更便利;首用企业注册智能辅助审批,依托“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推动实现自动评审,让企业注册更快捷。
四是共商共治。《注册管理规定》发布过渡期内,海关总署与主要贸易伙伴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已通过“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会议、中国—北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对话会、中国—东盟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部长级会谈、中国欧盟注册专题培训等多双边渠道,面对面为57个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人员和企业代表900余人进行专题宣介;设立专班,通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中国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收集、答复各方意见和咨询;还陆续发布配套实施公告等文件,优化升级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让各利益方顺利实施《注册管理规定》,共同促进输华食品贸易健康发展。
2026-03-20 21:19:253月19日,海关总署举行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副局长骆军出席并做相关介绍。
据悉,海关总署近日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80号令)及配套实施公告,相关政策措施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年多来,全球已有178个国家(地区)的9.6万余家食品企业在华注册,在合规供应商的持续增加助力下,输华食品类别从南非的烘焙咖啡豆到乌兹别克斯坦的干坚果,从挪威的三文鱼到新西兰的冷冻水果,多样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带动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稳步增长,从2021年的1.25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5年的1.32万亿。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申请数量快速增长,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制度,更好履行海关“守国门、促发展”的职责使命。因此,海关总署在巩固已有进口注册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基于国际共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严谨务实的原则,对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对规定主要呈现四个特点进行说明。
一是公开透明。此次《注册管理规定》的修订过程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等相关规则,中国海关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注册管理规定》修订情况,并接受了各方评议,充分考虑并积极采纳了其中合理意见,并派员参加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大会专题宣介新修订的《注册管理规定》。在颁布和实施时间上也严格遵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给予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
二是突出安全。新修订的《注册管理规定》,更加突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政治站位,强化源头管理,全过程监管;更加突出提升进口注册管理现代化水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理念贯穿注册管理全过程;更加突出不断压实进口食品境外主管部门和企业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进口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
三是更加便利。《注册管理规定》在便利化方面推出四大创新功能:首建基于风险的注册分类管理,通过实施风险分级目录管理制度,实现注册方式、评审程序等管理要求更精准;首创企业有效期满自动延续,优化企业有效期管理更高效;首推企业清单式注册,基于食品安全体系互认,试行批量企业注册更便利;首用企业注册智能辅助审批,依托“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推动实现自动评审,让企业注册更快捷。
四是共商共治。《注册管理规定》发布过渡期内,海关总署与主要贸易伙伴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已通过“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会议、中国—北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对话会、中国—东盟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部长级会谈、中国欧盟注册专题培训等多双边渠道,面对面为57个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人员和企业代表900余人进行专题宣介;设立专班,通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中国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收集、答复各方意见和咨询;还陆续发布配套实施公告等文件,优化升级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让各利益方顺利实施《注册管理规定》,共同促进输华食品贸易健康发展。
2026-03-20 21:19:253月19日,海关总署举行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副局长骆军出席并做相关介绍。
据悉,海关总署近日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80号令)及配套实施公告,相关政策措施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年多来,全球已有178个国家(地区)的9.6万余家食品企业在华注册,在合规供应商的持续增加助力下,输华食品类别从南非的烘焙咖啡豆到乌兹别克斯坦的干坚果,从挪威的三文鱼到新西兰的冷冻水果,多样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带动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稳步增长,从2021年的1.25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5年的1.32万亿。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申请数量快速增长,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制度,更好履行海关“守国门、促发展”的职责使命。因此,海关总署在巩固已有进口注册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基于国际共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严谨务实的原则,对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对规定主要呈现四个特点进行说明。
一是公开透明。此次《注册管理规定》的修订过程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等相关规则,中国海关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注册管理规定》修订情况,并接受了各方评议,充分考虑并积极采纳了其中合理意见,并派员参加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大会专题宣介新修订的《注册管理规定》。在颁布和实施时间上也严格遵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给予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
二是突出安全。新修订的《注册管理规定》,更加突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政治站位,强化源头管理,全过程监管;更加突出提升进口注册管理现代化水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理念贯穿注册管理全过程;更加突出不断压实进口食品境外主管部门和企业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进口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
三是更加便利。《注册管理规定》在便利化方面推出四大创新功能:首建基于风险的注册分类管理,通过实施风险分级目录管理制度,实现注册方式、评审程序等管理要求更精准;首创企业有效期满自动延续,优化企业有效期管理更高效;首推企业清单式注册,基于食品安全体系互认,试行批量企业注册更便利;首用企业注册智能辅助审批,依托“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推动实现自动评审,让企业注册更快捷。
四是共商共治。《注册管理规定》发布过渡期内,海关总署与主要贸易伙伴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已通过“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会议、中国—北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对话会、中国—东盟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部长级会谈、中国欧盟注册专题培训等多双边渠道,面对面为57个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人员和企业代表900余人进行专题宣介;设立专班,通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中国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收集、答复各方意见和咨询;还陆续发布配套实施公告等文件,优化升级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让各利益方顺利实施《注册管理规定》,共同促进输华食品贸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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