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发布优秀产品和创新,同时让每个人都可以使用它们。以用户为中心,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让用户的生活更为精彩! 坚持”利他”文化,做对用户和社会有价值、有长期利益的事情。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保持开放的心态
<成人毛片软件:为满足影视内容分级观看需求而设计的应用平台>
{随机干扰码}{随机干扰码}
日前,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中心现将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公布。
缴存总额比上年末增加10.55%
在缴存方面,2025年,新开户单位720家,净增单位254家,新开户人数4.58万人,净增人数0.46万人;实缴单位5639家,实缴人数33.55万人,缴存额617438.6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72%、1.38%、0.55%。2025年末,缴存总额6472178.3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55%;缴存余额1682239.40万元,同比增长10.2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在提取方面,2025年,15.71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61369.21万元,同比下降3.2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72%,比上年减少2.98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4789938.9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66%。
在贷款方面,2025年,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79笔73725.2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7.19%、27.61%。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9686.04万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67万笔2221832.04万元,贷款余额1007974.37万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65%、增加3.43%、减少5.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9.92%,比上年末减少9.7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14笔11078.9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73884.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6693.33万元。
在资金存储方面,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79343.39万元。其中,活期100.00万元,1年以上定期630000.00万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9243.39万元。
住房贡献率有所增加
在业务收入方面,2025年,业务收入44209.29万元,同比下降4.15%。存款利息13757.3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0444.40万元,其他7.58万元。
在业务支出方面,2025年,业务支出27659.67万元,同比增长9.71%。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4528.49万元,归集手续费1920.3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10.83万元。
在增值收益方面,2025年,增值收益16549.61万元,同比下降20.85%。
在增值收益分配方面,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2651.98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97.63万元。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606.2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303.60万元。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567.0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7562.27万元。
在管理费用支出方面,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606.26万元,同比增长2.49%。其中,人员经费1771.55万元,公用经费133.52万元,专项经费701.19万元。
在资产风险状况方面,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009.67万元,不良率0.1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567.06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在社会经济效益方面,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3.52%,非企业单位占46.21%,灵活就业人员占0.27%。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1.03%,非企业单位占28.82%,灵活就业人员占0.15%。
提取业务上,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7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8.45%,租赁住房占5.05%,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26%,其他占7.45%。
贷款业务上,个人住房贷款方面,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23.9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93%,比上年末减少0.39个百分点。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1.9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38.05%。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73.17%,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26.83%。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7.30%,30岁—40岁(含)占38.15%,40岁—50岁(含)占11.32%,50岁以上占3.2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0.1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90%。
住房贡献率上,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1.23%,比上年增加3.42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
报告提到,2025年12月,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如下: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规定每月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二是提高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规定每月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三是扩大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资格范围,除购房按揭贷款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外,其他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也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共享提取额度;四是住房贷款结清后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期限延长至3年;五是开展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额度为7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6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80万元;二是提高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其中,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24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6倍;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48个月(不含48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8倍;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48个月)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三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户籍限制,凡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异地缴存人,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高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与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政策一致。上述政策调整自2026年1月20日起执行。
报告还提及其他重要事项,包括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和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等。
南方+记者 邱淑平
2026-03-20 14:19:51日前,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中心现将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公布。
缴存总额比上年末增加10.55%
在缴存方面,2025年,新开户单位720家,净增单位254家,新开户人数4.58万人,净增人数0.46万人;实缴单位5639家,实缴人数33.55万人,缴存额617438.6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72%、1.38%、0.55%。2025年末,缴存总额6472178.3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55%;缴存余额1682239.40万元,同比增长10.2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在提取方面,2025年,15.71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61369.21万元,同比下降3.2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72%,比上年减少2.98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4789938.9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66%。
在贷款方面,2025年,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79笔73725.2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7.19%、27.61%。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9686.04万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67万笔2221832.04万元,贷款余额1007974.37万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65%、增加3.43%、减少5.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9.92%,比上年末减少9.7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14笔11078.9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73884.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6693.33万元。
在资金存储方面,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79343.39万元。其中,活期100.00万元,1年以上定期630000.00万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9243.39万元。
住房贡献率有所增加
在业务收入方面,2025年,业务收入44209.29万元,同比下降4.15%。存款利息13757.3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0444.40万元,其他7.58万元。
在业务支出方面,2025年,业务支出27659.67万元,同比增长9.71%。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4528.49万元,归集手续费1920.3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10.83万元。
在增值收益方面,2025年,增值收益16549.61万元,同比下降20.85%。
在增值收益分配方面,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2651.98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97.63万元。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606.2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303.60万元。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567.0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7562.27万元。
在管理费用支出方面,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606.26万元,同比增长2.49%。其中,人员经费1771.55万元,公用经费133.52万元,专项经费701.19万元。
在资产风险状况方面,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009.67万元,不良率0.1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567.06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在社会经济效益方面,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3.52%,非企业单位占46.21%,灵活就业人员占0.27%。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1.03%,非企业单位占28.82%,灵活就业人员占0.15%。
提取业务上,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7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8.45%,租赁住房占5.05%,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26%,其他占7.45%。
贷款业务上,个人住房贷款方面,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23.9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93%,比上年末减少0.39个百分点。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1.9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38.05%。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73.17%,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26.83%。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7.30%,30岁—40岁(含)占38.15%,40岁—50岁(含)占11.32%,50岁以上占3.2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0.1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90%。
住房贡献率上,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1.23%,比上年增加3.42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
报告提到,2025年12月,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如下: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规定每月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二是提高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规定每月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三是扩大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资格范围,除购房按揭贷款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外,其他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也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共享提取额度;四是住房贷款结清后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期限延长至3年;五是开展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额度为7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6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80万元;二是提高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其中,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24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6倍;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48个月(不含48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8倍;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48个月)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三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户籍限制,凡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异地缴存人,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高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与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政策一致。上述政策调整自2026年1月20日起执行。
报告还提及其他重要事项,包括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和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等。
南方+记者 邱淑平
2026-03-20 14:19:51日前,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中心现将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公布。
缴存总额比上年末增加10.55%
在缴存方面,2025年,新开户单位720家,净增单位254家,新开户人数4.58万人,净增人数0.46万人;实缴单位5639家,实缴人数33.55万人,缴存额617438.6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72%、1.38%、0.55%。2025年末,缴存总额6472178.3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55%;缴存余额1682239.40万元,同比增长10.2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在提取方面,2025年,15.71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61369.21万元,同比下降3.2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72%,比上年减少2.98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4789938.9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66%。
在贷款方面,2025年,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79笔73725.2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7.19%、27.61%。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9686.04万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67万笔2221832.04万元,贷款余额1007974.37万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65%、增加3.43%、减少5.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9.92%,比上年末减少9.7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14笔11078.9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73884.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6693.33万元。
在资金存储方面,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79343.39万元。其中,活期100.00万元,1年以上定期630000.00万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9243.39万元。
住房贡献率有所增加
在业务收入方面,2025年,业务收入44209.29万元,同比下降4.15%。存款利息13757.3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0444.40万元,其他7.58万元。
在业务支出方面,2025年,业务支出27659.67万元,同比增长9.71%。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4528.49万元,归集手续费1920.3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10.83万元。
在增值收益方面,2025年,增值收益16549.61万元,同比下降20.85%。
在增值收益分配方面,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2651.98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97.63万元。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606.2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303.60万元。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567.0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7562.27万元。
在管理费用支出方面,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606.26万元,同比增长2.49%。其中,人员经费1771.55万元,公用经费133.52万元,专项经费701.19万元。
在资产风险状况方面,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009.67万元,不良率0.1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567.06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在社会经济效益方面,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3.52%,非企业单位占46.21%,灵活就业人员占0.27%。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1.03%,非企业单位占28.82%,灵活就业人员占0.15%。
提取业务上,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7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8.45%,租赁住房占5.05%,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26%,其他占7.45%。
贷款业务上,个人住房贷款方面,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23.9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93%,比上年末减少0.39个百分点。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1.9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38.05%。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73.17%,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26.83%。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7.30%,30岁—40岁(含)占38.15%,40岁—50岁(含)占11.32%,50岁以上占3.2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0.1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90%。
住房贡献率上,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1.23%,比上年增加3.42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
报告提到,2025年12月,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如下: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规定每月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二是提高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规定每月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三是扩大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资格范围,除购房按揭贷款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外,其他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也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共享提取额度;四是住房贷款结清后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期限延长至3年;五是开展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额度为7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6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80万元;二是提高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其中,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24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6倍;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48个月(不含48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8倍;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48个月)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三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户籍限制,凡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异地缴存人,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高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与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政策一致。上述政策调整自2026年1月20日起执行。
报告还提及其他重要事项,包括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和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等。
南方+记者 邱淑平
2026-03-20 14:19:51日前,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中心现将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公布。
缴存总额比上年末增加10.55%
在缴存方面,2025年,新开户单位720家,净增单位254家,新开户人数4.58万人,净增人数0.46万人;实缴单位5639家,实缴人数33.55万人,缴存额617438.6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72%、1.38%、0.55%。2025年末,缴存总额6472178.3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55%;缴存余额1682239.40万元,同比增长10.2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在提取方面,2025年,15.71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61369.21万元,同比下降3.2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72%,比上年减少2.98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4789938.9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66%。
在贷款方面,2025年,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79笔73725.2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7.19%、27.61%。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9686.04万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67万笔2221832.04万元,贷款余额1007974.37万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65%、增加3.43%、减少5.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9.92%,比上年末减少9.7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14笔11078.9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73884.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6693.33万元。
在资金存储方面,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79343.39万元。其中,活期100.00万元,1年以上定期630000.00万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9243.39万元。
住房贡献率有所增加
在业务收入方面,2025年,业务收入44209.29万元,同比下降4.15%。存款利息13757.3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0444.40万元,其他7.58万元。
在业务支出方面,2025年,业务支出27659.67万元,同比增长9.71%。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4528.49万元,归集手续费1920.3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10.83万元。
在增值收益方面,2025年,增值收益16549.61万元,同比下降20.85%。
在增值收益分配方面,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2651.98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97.63万元。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606.2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303.60万元。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567.0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7562.27万元。
在管理费用支出方面,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606.26万元,同比增长2.49%。其中,人员经费1771.55万元,公用经费133.52万元,专项经费701.19万元。
在资产风险状况方面,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009.67万元,不良率0.1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567.06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在社会经济效益方面,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3.52%,非企业单位占46.21%,灵活就业人员占0.27%。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1.03%,非企业单位占28.82%,灵活就业人员占0.15%。
提取业务上,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7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8.45%,租赁住房占5.05%,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26%,其他占7.45%。
贷款业务上,个人住房贷款方面,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23.9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93%,比上年末减少0.39个百分点。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1.9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38.05%。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73.17%,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26.83%。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7.30%,30岁—40岁(含)占38.15%,40岁—50岁(含)占11.32%,50岁以上占3.2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0.1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90%。
住房贡献率上,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1.23%,比上年增加3.42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
报告提到,2025年12月,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如下: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规定每月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二是提高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规定每月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三是扩大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资格范围,除购房按揭贷款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外,其他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也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共享提取额度;四是住房贷款结清后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期限延长至3年;五是开展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额度为7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6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80万元;二是提高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其中,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24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6倍;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48个月(不含48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8倍;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48个月)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三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户籍限制,凡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异地缴存人,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高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与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政策一致。上述政策调整自2026年1月20日起执行。
报告还提及其他重要事项,包括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和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等。
南方+记者 邱淑平
2026-03-20 14:19:51日前,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中心现将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公布。
缴存总额比上年末增加10.55%
在缴存方面,2025年,新开户单位720家,净增单位254家,新开户人数4.58万人,净增人数0.46万人;实缴单位5639家,实缴人数33.55万人,缴存额617438.6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72%、1.38%、0.55%。2025年末,缴存总额6472178.3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55%;缴存余额1682239.40万元,同比增长10.2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在提取方面,2025年,15.71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61369.21万元,同比下降3.2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72%,比上年减少2.98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4789938.9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66%。
在贷款方面,2025年,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79笔73725.2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7.19%、27.61%。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9686.04万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67万笔2221832.04万元,贷款余额1007974.37万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65%、增加3.43%、减少5.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9.92%,比上年末减少9.7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14笔11078.9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73884.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6693.33万元。
在资金存储方面,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79343.39万元。其中,活期100.00万元,1年以上定期630000.00万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9243.39万元。
住房贡献率有所增加
在业务收入方面,2025年,业务收入44209.29万元,同比下降4.15%。存款利息13757.3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0444.40万元,其他7.58万元。
在业务支出方面,2025年,业务支出27659.67万元,同比增长9.71%。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4528.49万元,归集手续费1920.3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10.83万元。
在增值收益方面,2025年,增值收益16549.61万元,同比下降20.85%。
在增值收益分配方面,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2651.98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97.63万元。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606.2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303.60万元。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567.0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7562.27万元。
在管理费用支出方面,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606.26万元,同比增长2.49%。其中,人员经费1771.55万元,公用经费133.52万元,专项经费701.19万元。
在资产风险状况方面,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009.67万元,不良率0.1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567.06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在社会经济效益方面,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3.52%,非企业单位占46.21%,灵活就业人员占0.27%。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1.03%,非企业单位占28.82%,灵活就业人员占0.15%。
提取业务上,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7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8.45%,租赁住房占5.05%,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26%,其他占7.45%。
贷款业务上,个人住房贷款方面,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23.9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93%,比上年末减少0.39个百分点。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1.9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38.05%。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73.17%,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26.83%。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7.30%,30岁—40岁(含)占38.15%,40岁—50岁(含)占11.32%,50岁以上占3.2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0.1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90%。
住房贡献率上,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1.23%,比上年增加3.42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
报告提到,2025年12月,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如下: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规定每月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二是提高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规定每月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三是扩大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资格范围,除购房按揭贷款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外,其他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也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共享提取额度;四是住房贷款结清后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期限延长至3年;五是开展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额度为7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6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80万元;二是提高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其中,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24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6倍;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48个月(不含48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8倍;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48个月)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三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户籍限制,凡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异地缴存人,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高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与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政策一致。上述政策调整自2026年1月20日起执行。
报告还提及其他重要事项,包括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和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等。
南方+记者 邱淑平
2026-03-20 14:19:51满十八岁看免费高清:青春之约:荧幕启程时分的影像礼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