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发布优秀产品和创新,同时让每个人都可以使用它们。以用户为中心,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让用户的生活更为精彩! 坚持”利他”文化,做对用户和社会有价值、有长期利益的事情。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保持开放的心态
{随机干扰码}{随机干扰码}
日前,九派新闻自桂林市象山区市监局获悉,“30㎡店面被分成10家档口变‘美食城’”涉事公司已停业整改。
经调查,涉事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为达到引流目的,在某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以同一地址注册了十个不同店名。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擅自改变经营布局,对此,该局已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公司已停业整改,相关网店已关停。
3月15日,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余昊律师告诉九派新闻,涉事公司虽证照齐全,但“一店多开”依旧违反法规。此外,平台在此事件中也存在失职,需承担一定责任。
同日,对于消费者索赔一事,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李瑾娟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可以通过固定证据、协商索赔等方式进行维权。同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查看商家公示证照、查看门店照片等方式,在点餐前提前进行判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情况通报。 图/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外卖骑手:30平方米店面开出10个外卖店
九派新闻注意到,此前,在广西桂林市,一名骑手取餐时发现一家约30平方米的店面,被老板注册了十个不同店名,在网络外卖平台上开起了“美食城”。
该骑手称,这些店铺由相同老板开设,人手不够,单子多的时候,有时做不过来,要等很久。店里的面食有时是现做,但还有些食物就直接从微波炉里加热后端出来。
视频发出后,引发关注。有网友表示:“消费者以为自己有十个选择,其实只有一个后厨。”还有网友对外卖健康问题表示担忧和愤怒,称:“平台为什么不监管呢?这样的外卖能健康放心吃吗?”
【2】律师:若平台疏于审查,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余昊律师告诉九派新闻,虽然涉事公司证照齐全,但“一店多开”依旧违反三项核心法规。一是同一地址注册10家外卖店,这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即平台应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二是擅自改变经营布局。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即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三是商家提供虚假经营信息,这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即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余昊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中外卖平台对同一地址、同一资质重复入驻审核失守,涉及未实地核查、未数据校验、未动态监测三项失职行为。
李瑾娟律师认为,本案中该商家涉嫌虚假登记,如果外卖平台对该商家入驻信息及经营资格疏于审查或者审查不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可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律师:建议消费者先固定证据,再协商索赔维权
消费者点到这类“马甲店”,吃出问题或货不对板,应该如何维权、举证、索赔?
李瑾娟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首先,消费者应该固定证据。例如保存订单截图、支付凭证、商家页面信息,对问题餐食拍照录像并保留完整包装。若出现身体不适的,留存就医记录、诊断证明、医疗票据,保存与商家、平台的沟通记录。
此后,进行协商索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可主张赔偿损失,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维权时,消费者可以先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没有协商好,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商家和外卖平台同时列为被告。
李瑾娟律师建议,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法快速识别风险店铺。一是查看商家公示证照,核对地址、主体、有效期是否一致。二是查看门店照片,无实体门店、无后厨环境、地址模糊的店铺谨慎下单。三是浏览该店铺的评价,是否有雷同刷单情况。四是与经营相同的其他多家商家进行对比,价格是否在同一水平,相差是否很大。
余昊律师指出,2025年新规要求无堂食商户必须标注“仅线上经营”并公示实际取餐地址,消费者可优先选择有“明厨亮灶”视频的商家。同时,参照2025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平台责任。他认为,积极维权不仅可获得惩罚性赔偿款,还可促进市场规范,督促商家和平台合规经营。
2026-03-20 23:39:58日前,九派新闻自桂林市象山区市监局获悉,“30㎡店面被分成10家档口变‘美食城’”涉事公司已停业整改。
经调查,涉事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为达到引流目的,在某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以同一地址注册了十个不同店名。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擅自改变经营布局,对此,该局已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公司已停业整改,相关网店已关停。
3月15日,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余昊律师告诉九派新闻,涉事公司虽证照齐全,但“一店多开”依旧违反法规。此外,平台在此事件中也存在失职,需承担一定责任。
同日,对于消费者索赔一事,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李瑾娟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可以通过固定证据、协商索赔等方式进行维权。同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查看商家公示证照、查看门店照片等方式,在点餐前提前进行判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情况通报。 图/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外卖骑手:30平方米店面开出10个外卖店
九派新闻注意到,此前,在广西桂林市,一名骑手取餐时发现一家约30平方米的店面,被老板注册了十个不同店名,在网络外卖平台上开起了“美食城”。
该骑手称,这些店铺由相同老板开设,人手不够,单子多的时候,有时做不过来,要等很久。店里的面食有时是现做,但还有些食物就直接从微波炉里加热后端出来。
视频发出后,引发关注。有网友表示:“消费者以为自己有十个选择,其实只有一个后厨。”还有网友对外卖健康问题表示担忧和愤怒,称:“平台为什么不监管呢?这样的外卖能健康放心吃吗?”
【2】律师:若平台疏于审查,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余昊律师告诉九派新闻,虽然涉事公司证照齐全,但“一店多开”依旧违反三项核心法规。一是同一地址注册10家外卖店,这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即平台应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二是擅自改变经营布局。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即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三是商家提供虚假经营信息,这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即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余昊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中外卖平台对同一地址、同一资质重复入驻审核失守,涉及未实地核查、未数据校验、未动态监测三项失职行为。
李瑾娟律师认为,本案中该商家涉嫌虚假登记,如果外卖平台对该商家入驻信息及经营资格疏于审查或者审查不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可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律师:建议消费者先固定证据,再协商索赔维权
消费者点到这类“马甲店”,吃出问题或货不对板,应该如何维权、举证、索赔?
李瑾娟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首先,消费者应该固定证据。例如保存订单截图、支付凭证、商家页面信息,对问题餐食拍照录像并保留完整包装。若出现身体不适的,留存就医记录、诊断证明、医疗票据,保存与商家、平台的沟通记录。
此后,进行协商索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可主张赔偿损失,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维权时,消费者可以先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没有协商好,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商家和外卖平台同时列为被告。
李瑾娟律师建议,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法快速识别风险店铺。一是查看商家公示证照,核对地址、主体、有效期是否一致。二是查看门店照片,无实体门店、无后厨环境、地址模糊的店铺谨慎下单。三是浏览该店铺的评价,是否有雷同刷单情况。四是与经营相同的其他多家商家进行对比,价格是否在同一水平,相差是否很大。
余昊律师指出,2025年新规要求无堂食商户必须标注“仅线上经营”并公示实际取餐地址,消费者可优先选择有“明厨亮灶”视频的商家。同时,参照2025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平台责任。他认为,积极维权不仅可获得惩罚性赔偿款,还可促进市场规范,督促商家和平台合规经营。
2026-03-20 23:39:58日前,九派新闻自桂林市象山区市监局获悉,“30㎡店面被分成10家档口变‘美食城’”涉事公司已停业整改。
经调查,涉事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为达到引流目的,在某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以同一地址注册了十个不同店名。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擅自改变经营布局,对此,该局已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公司已停业整改,相关网店已关停。
3月15日,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余昊律师告诉九派新闻,涉事公司虽证照齐全,但“一店多开”依旧违反法规。此外,平台在此事件中也存在失职,需承担一定责任。
同日,对于消费者索赔一事,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李瑾娟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可以通过固定证据、协商索赔等方式进行维权。同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查看商家公示证照、查看门店照片等方式,在点餐前提前进行判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情况通报。 图/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外卖骑手:30平方米店面开出10个外卖店
九派新闻注意到,此前,在广西桂林市,一名骑手取餐时发现一家约30平方米的店面,被老板注册了十个不同店名,在网络外卖平台上开起了“美食城”。
该骑手称,这些店铺由相同老板开设,人手不够,单子多的时候,有时做不过来,要等很久。店里的面食有时是现做,但还有些食物就直接从微波炉里加热后端出来。
视频发出后,引发关注。有网友表示:“消费者以为自己有十个选择,其实只有一个后厨。”还有网友对外卖健康问题表示担忧和愤怒,称:“平台为什么不监管呢?这样的外卖能健康放心吃吗?”
【2】律师:若平台疏于审查,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余昊律师告诉九派新闻,虽然涉事公司证照齐全,但“一店多开”依旧违反三项核心法规。一是同一地址注册10家外卖店,这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即平台应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二是擅自改变经营布局。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即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三是商家提供虚假经营信息,这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即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余昊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中外卖平台对同一地址、同一资质重复入驻审核失守,涉及未实地核查、未数据校验、未动态监测三项失职行为。
李瑾娟律师认为,本案中该商家涉嫌虚假登记,如果外卖平台对该商家入驻信息及经营资格疏于审查或者审查不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可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律师:建议消费者先固定证据,再协商索赔维权
消费者点到这类“马甲店”,吃出问题或货不对板,应该如何维权、举证、索赔?
李瑾娟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首先,消费者应该固定证据。例如保存订单截图、支付凭证、商家页面信息,对问题餐食拍照录像并保留完整包装。若出现身体不适的,留存就医记录、诊断证明、医疗票据,保存与商家、平台的沟通记录。
此后,进行协商索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可主张赔偿损失,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维权时,消费者可以先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没有协商好,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商家和外卖平台同时列为被告。
李瑾娟律师建议,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法快速识别风险店铺。一是查看商家公示证照,核对地址、主体、有效期是否一致。二是查看门店照片,无实体门店、无后厨环境、地址模糊的店铺谨慎下单。三是浏览该店铺的评价,是否有雷同刷单情况。四是与经营相同的其他多家商家进行对比,价格是否在同一水平,相差是否很大。
余昊律师指出,2025年新规要求无堂食商户必须标注“仅线上经营”并公示实际取餐地址,消费者可优先选择有“明厨亮灶”视频的商家。同时,参照2025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平台责任。他认为,积极维权不仅可获得惩罚性赔偿款,还可促进市场规范,督促商家和平台合规经营。
2026-03-20 23:39:58日前,九派新闻自桂林市象山区市监局获悉,“30㎡店面被分成10家档口变‘美食城’”涉事公司已停业整改。
经调查,涉事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为达到引流目的,在某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以同一地址注册了十个不同店名。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擅自改变经营布局,对此,该局已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公司已停业整改,相关网店已关停。
3月15日,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余昊律师告诉九派新闻,涉事公司虽证照齐全,但“一店多开”依旧违反法规。此外,平台在此事件中也存在失职,需承担一定责任。
同日,对于消费者索赔一事,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李瑾娟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可以通过固定证据、协商索赔等方式进行维权。同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查看商家公示证照、查看门店照片等方式,在点餐前提前进行判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情况通报。 图/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外卖骑手:30平方米店面开出10个外卖店
九派新闻注意到,此前,在广西桂林市,一名骑手取餐时发现一家约30平方米的店面,被老板注册了十个不同店名,在网络外卖平台上开起了“美食城”。
该骑手称,这些店铺由相同老板开设,人手不够,单子多的时候,有时做不过来,要等很久。店里的面食有时是现做,但还有些食物就直接从微波炉里加热后端出来。
视频发出后,引发关注。有网友表示:“消费者以为自己有十个选择,其实只有一个后厨。”还有网友对外卖健康问题表示担忧和愤怒,称:“平台为什么不监管呢?这样的外卖能健康放心吃吗?”
【2】律师:若平台疏于审查,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余昊律师告诉九派新闻,虽然涉事公司证照齐全,但“一店多开”依旧违反三项核心法规。一是同一地址注册10家外卖店,这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即平台应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二是擅自改变经营布局。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即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三是商家提供虚假经营信息,这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即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余昊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中外卖平台对同一地址、同一资质重复入驻审核失守,涉及未实地核查、未数据校验、未动态监测三项失职行为。
李瑾娟律师认为,本案中该商家涉嫌虚假登记,如果外卖平台对该商家入驻信息及经营资格疏于审查或者审查不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可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律师:建议消费者先固定证据,再协商索赔维权
消费者点到这类“马甲店”,吃出问题或货不对板,应该如何维权、举证、索赔?
李瑾娟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首先,消费者应该固定证据。例如保存订单截图、支付凭证、商家页面信息,对问题餐食拍照录像并保留完整包装。若出现身体不适的,留存就医记录、诊断证明、医疗票据,保存与商家、平台的沟通记录。
此后,进行协商索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可主张赔偿损失,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维权时,消费者可以先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没有协商好,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商家和外卖平台同时列为被告。
李瑾娟律师建议,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法快速识别风险店铺。一是查看商家公示证照,核对地址、主体、有效期是否一致。二是查看门店照片,无实体门店、无后厨环境、地址模糊的店铺谨慎下单。三是浏览该店铺的评价,是否有雷同刷单情况。四是与经营相同的其他多家商家进行对比,价格是否在同一水平,相差是否很大。
余昊律师指出,2025年新规要求无堂食商户必须标注“仅线上经营”并公示实际取餐地址,消费者可优先选择有“明厨亮灶”视频的商家。同时,参照2025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平台责任。他认为,积极维权不仅可获得惩罚性赔偿款,还可促进市场规范,督促商家和平台合规经营。
2026-03-20 23:39:58日前,九派新闻自桂林市象山区市监局获悉,“30㎡店面被分成10家档口变‘美食城’”涉事公司已停业整改。
经调查,涉事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为达到引流目的,在某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以同一地址注册了十个不同店名。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擅自改变经营布局,对此,该局已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公司已停业整改,相关网店已关停。
3月15日,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余昊律师告诉九派新闻,涉事公司虽证照齐全,但“一店多开”依旧违反法规。此外,平台在此事件中也存在失职,需承担一定责任。
同日,对于消费者索赔一事,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李瑾娟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可以通过固定证据、协商索赔等方式进行维权。同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查看商家公示证照、查看门店照片等方式,在点餐前提前进行判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情况通报。 图/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外卖骑手:30平方米店面开出10个外卖店
九派新闻注意到,此前,在广西桂林市,一名骑手取餐时发现一家约30平方米的店面,被老板注册了十个不同店名,在网络外卖平台上开起了“美食城”。
该骑手称,这些店铺由相同老板开设,人手不够,单子多的时候,有时做不过来,要等很久。店里的面食有时是现做,但还有些食物就直接从微波炉里加热后端出来。
视频发出后,引发关注。有网友表示:“消费者以为自己有十个选择,其实只有一个后厨。”还有网友对外卖健康问题表示担忧和愤怒,称:“平台为什么不监管呢?这样的外卖能健康放心吃吗?”
【2】律师:若平台疏于审查,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余昊律师告诉九派新闻,虽然涉事公司证照齐全,但“一店多开”依旧违反三项核心法规。一是同一地址注册10家外卖店,这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即平台应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二是擅自改变经营布局。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即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三是商家提供虚假经营信息,这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即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余昊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中外卖平台对同一地址、同一资质重复入驻审核失守,涉及未实地核查、未数据校验、未动态监测三项失职行为。
李瑾娟律师认为,本案中该商家涉嫌虚假登记,如果外卖平台对该商家入驻信息及经营资格疏于审查或者审查不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可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律师:建议消费者先固定证据,再协商索赔维权
消费者点到这类“马甲店”,吃出问题或货不对板,应该如何维权、举证、索赔?
李瑾娟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首先,消费者应该固定证据。例如保存订单截图、支付凭证、商家页面信息,对问题餐食拍照录像并保留完整包装。若出现身体不适的,留存就医记录、诊断证明、医疗票据,保存与商家、平台的沟通记录。
此后,进行协商索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可主张赔偿损失,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维权时,消费者可以先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没有协商好,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商家和外卖平台同时列为被告。
李瑾娟律师建议,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法快速识别风险店铺。一是查看商家公示证照,核对地址、主体、有效期是否一致。二是查看门店照片,无实体门店、无后厨环境、地址模糊的店铺谨慎下单。三是浏览该店铺的评价,是否有雷同刷单情况。四是与经营相同的其他多家商家进行对比,价格是否在同一水平,相差是否很大。
余昊律师指出,2025年新规要求无堂食商户必须标注“仅线上经营”并公示实际取餐地址,消费者可优先选择有“明厨亮灶”视频的商家。同时,参照2025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平台责任。他认为,积极维权不仅可获得惩罚性赔偿款,还可促进市场规范,督促商家和平台合规经营。
2026-03-20 23:39:5817c20cv:全新一代CV车型技术解析与未来发展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