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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165005”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留言,反映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锦志繁华里项目的销售人员在销售商品房时违规搭售车位。对此,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回应。
网友“165005”:在安化梅城锦志繁华里项目开盘时,销售人员强制要求购房者必须同时购买车位,并支付5万元定金(含住宅定金2万元/套、车位定金3万元/个),且未提供任何关于捆绑销售的书面文件或说明,这种销售行为已构成违规。
最新回应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留言已收悉,现对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对该项目销售行为进行核查。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捆绑车位作为附加条件销售商品房,不得将购买车位作为销售房屋的前置条件。经核查,您反映的“住宅定金+车位定金一并支付”的销售方式,已涉嫌违规搭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相关监管要求。
我局已约谈该项目开发企业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规销售行为;删除不合理条款;规范销售流程,不得强制捆绑车位销售。如开发企业拒不整改,我局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2026-03-20 21:20:42,近日,网友“165005”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留言,反映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锦志繁华里项目的销售人员在销售商品房时违规搭售车位。对此,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回应。
网友“165005”:在安化梅城锦志繁华里项目开盘时,销售人员强制要求购房者必须同时购买车位,并支付5万元定金(含住宅定金2万元/套、车位定金3万元/个),且未提供任何关于捆绑销售的书面文件或说明,这种销售行为已构成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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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留言已收悉,现对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对该项目销售行为进行核查。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捆绑车位作为附加条件销售商品房,不得将购买车位作为销售房屋的前置条件。经核查,您反映的“住宅定金+车位定金一并支付”的销售方式,已涉嫌违规搭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相关监管要求。
我局已约谈该项目开发企业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规销售行为;删除不合理条款;规范销售流程,不得强制捆绑车位销售。如开发企业拒不整改,我局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2026-03-20 21:20:42,近日,网友“165005”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留言,反映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锦志繁华里项目的销售人员在销售商品房时违规搭售车位。对此,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回应。
网友“165005”:在安化梅城锦志繁华里项目开盘时,销售人员强制要求购房者必须同时购买车位,并支付5万元定金(含住宅定金2万元/套、车位定金3万元/个),且未提供任何关于捆绑销售的书面文件或说明,这种销售行为已构成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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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对该项目销售行为进行核查。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捆绑车位作为附加条件销售商品房,不得将购买车位作为销售房屋的前置条件。经核查,您反映的“住宅定金+车位定金一并支付”的销售方式,已涉嫌违规搭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相关监管要求。
我局已约谈该项目开发企业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规销售行为;删除不合理条款;规范销售流程,不得强制捆绑车位销售。如开发企业拒不整改,我局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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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65005”:在安化梅城锦志繁华里项目开盘时,销售人员强制要求购房者必须同时购买车位,并支付5万元定金(含住宅定金2万元/套、车位定金3万元/个),且未提供任何关于捆绑销售的书面文件或说明,这种销售行为已构成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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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对该项目销售行为进行核查。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捆绑车位作为附加条件销售商品房,不得将购买车位作为销售房屋的前置条件。经核查,您反映的“住宅定金+车位定金一并支付”的销售方式,已涉嫌违规搭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相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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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65005”:在安化梅城锦志繁华里项目开盘时,销售人员强制要求购房者必须同时购买车位,并支付5万元定金(含住宅定金2万元/套、车位定金3万元/个),且未提供任何关于捆绑销售的书面文件或说明,这种销售行为已构成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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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1:20:42小黄书网站:色彩缤纷的网络阅读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