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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风险9.1片:电影评分背后:解析观众对影视作品的不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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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很多人都参与过平台的免费试吃:顾客享受美食福利,商家获得宣传流量,本是双赢的好事。可一旦餐食里出现异物、卫生不达标,商家就能以“免费”为由免除责任吗?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餐饮食品安全纠纷,给出明确答案。
抽中免费试吃竟吃出蟑螂
顾客愤而起诉,索赔千元
2023年4月,林先生通过某餐饮点评平台抽中了广州一家餐饮公司提供的“脆皮羊肉牛杂煲双人套餐”免费试吃资格。2024年4月27日,他和朋友冒雨前往就餐,没想到在用餐过程中,竟在餐品中发现了一只蟑螂。
林先生当场向店员反映情况,店员提出可以重新上一锅,被他拒绝。随后,林先生联系平台客服和12315平台投诉,后将平台和商家诉上法庭,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平台重新提供一次免费试吃机会。
面对索赔,各方态度不一。平台方认为,已审核商家资质,但无权监管具体经营活动,不应担责;商家则认为,林先生未及时提出异议,且试吃是免费的,索赔1000元太高,拒绝赔偿。不仅如此,商家在平台上的回复更是让人无奈:“这段时间一直下雨,可能是小强自己跑进去的吧!”
试吃虽免费但食品安全要到位
法院判令商家赔偿1000元
天河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尹丽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即便是无偿提供的服务,提供者仍负有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而食品安全法作为特别法,更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设定了严格责任——无论消费者是否支付对价,食品安全标准都不可降低。
部分经营者误以为“免费试吃”是促销赠品,出现问题可以“一免了之”。但在法律上,免费试吃属于商业广告行为的一部分,目的是获取用户评价、吸引潜在客流,本质上仍是一种经营行为。经营者从中获益(流量、口碑、数据),就必须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因此,虽然试吃活动是免费的,但商家仍负有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林先生提供的核销记录、现场照片及评价截图,足以证明蟑螂确实出现在餐品中。商家当时的回复也表明其已知晓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因该餐饮公司现已注销,法院遂判决由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赔偿林先生1000元。平台方已履行资质审核义务,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重新提供一次试吃机会的诉求,林先生已享有一次免费试吃活动且此次试吃的损失已获得赔偿,且平台的试吃活动规则中并无“有问题重来一次”的承诺条款。因此,林先生“重来一次”的诉求理据不足,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这样理性维权:
一是及时固定证据。就餐中发现异物,立即拍照、录像保存现场情况,并当场向商家反映,要求出具书面说明或录音录像。必要时,可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平台客服介入。
二是明确法律底线。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哪怕不花一分钱,消费者最低可获赔1000元。这不是“狮子大开口”,而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三是选择正规渠道维权。协商无果时,可通过12315平台、消协或诉讼等途径解决。注意保留消费记录、沟通凭证等证据,以便高效维权。
2026-03-20 22:59:18新快报讯 很多人都参与过平台的免费试吃:顾客享受美食福利,商家获得宣传流量,本是双赢的好事。可一旦餐食里出现异物、卫生不达标,商家就能以“免费”为由免除责任吗?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餐饮食品安全纠纷,给出明确答案。
抽中免费试吃竟吃出蟑螂
顾客愤而起诉,索赔千元
2023年4月,林先生通过某餐饮点评平台抽中了广州一家餐饮公司提供的“脆皮羊肉牛杂煲双人套餐”免费试吃资格。2024年4月27日,他和朋友冒雨前往就餐,没想到在用餐过程中,竟在餐品中发现了一只蟑螂。
林先生当场向店员反映情况,店员提出可以重新上一锅,被他拒绝。随后,林先生联系平台客服和12315平台投诉,后将平台和商家诉上法庭,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平台重新提供一次免费试吃机会。
面对索赔,各方态度不一。平台方认为,已审核商家资质,但无权监管具体经营活动,不应担责;商家则认为,林先生未及时提出异议,且试吃是免费的,索赔1000元太高,拒绝赔偿。不仅如此,商家在平台上的回复更是让人无奈:“这段时间一直下雨,可能是小强自己跑进去的吧!”
试吃虽免费但食品安全要到位
法院判令商家赔偿1000元
天河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尹丽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即便是无偿提供的服务,提供者仍负有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而食品安全法作为特别法,更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设定了严格责任——无论消费者是否支付对价,食品安全标准都不可降低。
部分经营者误以为“免费试吃”是促销赠品,出现问题可以“一免了之”。但在法律上,免费试吃属于商业广告行为的一部分,目的是获取用户评价、吸引潜在客流,本质上仍是一种经营行为。经营者从中获益(流量、口碑、数据),就必须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因此,虽然试吃活动是免费的,但商家仍负有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林先生提供的核销记录、现场照片及评价截图,足以证明蟑螂确实出现在餐品中。商家当时的回复也表明其已知晓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因该餐饮公司现已注销,法院遂判决由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赔偿林先生1000元。平台方已履行资质审核义务,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重新提供一次试吃机会的诉求,林先生已享有一次免费试吃活动且此次试吃的损失已获得赔偿,且平台的试吃活动规则中并无“有问题重来一次”的承诺条款。因此,林先生“重来一次”的诉求理据不足,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这样理性维权:
一是及时固定证据。就餐中发现异物,立即拍照、录像保存现场情况,并当场向商家反映,要求出具书面说明或录音录像。必要时,可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平台客服介入。
二是明确法律底线。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哪怕不花一分钱,消费者最低可获赔1000元。这不是“狮子大开口”,而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三是选择正规渠道维权。协商无果时,可通过12315平台、消协或诉讼等途径解决。注意保留消费记录、沟通凭证等证据,以便高效维权。
2026-03-20 22:59:18新快报讯 很多人都参与过平台的免费试吃:顾客享受美食福利,商家获得宣传流量,本是双赢的好事。可一旦餐食里出现异物、卫生不达标,商家就能以“免费”为由免除责任吗?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餐饮食品安全纠纷,给出明确答案。
抽中免费试吃竟吃出蟑螂
顾客愤而起诉,索赔千元
2023年4月,林先生通过某餐饮点评平台抽中了广州一家餐饮公司提供的“脆皮羊肉牛杂煲双人套餐”免费试吃资格。2024年4月27日,他和朋友冒雨前往就餐,没想到在用餐过程中,竟在餐品中发现了一只蟑螂。
林先生当场向店员反映情况,店员提出可以重新上一锅,被他拒绝。随后,林先生联系平台客服和12315平台投诉,后将平台和商家诉上法庭,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平台重新提供一次免费试吃机会。
面对索赔,各方态度不一。平台方认为,已审核商家资质,但无权监管具体经营活动,不应担责;商家则认为,林先生未及时提出异议,且试吃是免费的,索赔1000元太高,拒绝赔偿。不仅如此,商家在平台上的回复更是让人无奈:“这段时间一直下雨,可能是小强自己跑进去的吧!”
试吃虽免费但食品安全要到位
法院判令商家赔偿1000元
天河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尹丽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即便是无偿提供的服务,提供者仍负有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而食品安全法作为特别法,更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设定了严格责任——无论消费者是否支付对价,食品安全标准都不可降低。
部分经营者误以为“免费试吃”是促销赠品,出现问题可以“一免了之”。但在法律上,免费试吃属于商业广告行为的一部分,目的是获取用户评价、吸引潜在客流,本质上仍是一种经营行为。经营者从中获益(流量、口碑、数据),就必须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因此,虽然试吃活动是免费的,但商家仍负有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林先生提供的核销记录、现场照片及评价截图,足以证明蟑螂确实出现在餐品中。商家当时的回复也表明其已知晓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因该餐饮公司现已注销,法院遂判决由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赔偿林先生1000元。平台方已履行资质审核义务,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重新提供一次试吃机会的诉求,林先生已享有一次免费试吃活动且此次试吃的损失已获得赔偿,且平台的试吃活动规则中并无“有问题重来一次”的承诺条款。因此,林先生“重来一次”的诉求理据不足,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这样理性维权:
一是及时固定证据。就餐中发现异物,立即拍照、录像保存现场情况,并当场向商家反映,要求出具书面说明或录音录像。必要时,可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平台客服介入。
二是明确法律底线。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哪怕不花一分钱,消费者最低可获赔1000元。这不是“狮子大开口”,而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三是选择正规渠道维权。协商无果时,可通过12315平台、消协或诉讼等途径解决。注意保留消费记录、沟通凭证等证据,以便高效维权。
2026-03-20 22:59:18新快报讯 很多人都参与过平台的免费试吃:顾客享受美食福利,商家获得宣传流量,本是双赢的好事。可一旦餐食里出现异物、卫生不达标,商家就能以“免费”为由免除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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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当场向店员反映情况,店员提出可以重新上一锅,被他拒绝。随后,林先生联系平台客服和12315平台投诉,后将平台和商家诉上法庭,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平台重新提供一次免费试吃机会。
面对索赔,各方态度不一。平台方认为,已审核商家资质,但无权监管具体经营活动,不应担责;商家则认为,林先生未及时提出异议,且试吃是免费的,索赔1000元太高,拒绝赔偿。不仅如此,商家在平台上的回复更是让人无奈:“这段时间一直下雨,可能是小强自己跑进去的吧!”
试吃虽免费但食品安全要到位
法院判令商家赔偿1000元
天河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尹丽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即便是无偿提供的服务,提供者仍负有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而食品安全法作为特别法,更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设定了严格责任——无论消费者是否支付对价,食品安全标准都不可降低。
部分经营者误以为“免费试吃”是促销赠品,出现问题可以“一免了之”。但在法律上,免费试吃属于商业广告行为的一部分,目的是获取用户评价、吸引潜在客流,本质上仍是一种经营行为。经营者从中获益(流量、口碑、数据),就必须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因此,虽然试吃活动是免费的,但商家仍负有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林先生提供的核销记录、现场照片及评价截图,足以证明蟑螂确实出现在餐品中。商家当时的回复也表明其已知晓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因该餐饮公司现已注销,法院遂判决由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赔偿林先生1000元。平台方已履行资质审核义务,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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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明确法律底线。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哪怕不花一分钱,消费者最低可获赔1000元。这不是“狮子大开口”,而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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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当场向店员反映情况,店员提出可以重新上一锅,被他拒绝。随后,林先生联系平台客服和12315平台投诉,后将平台和商家诉上法庭,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平台重新提供一次免费试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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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经营者误以为“免费试吃”是促销赠品,出现问题可以“一免了之”。但在法律上,免费试吃属于商业广告行为的一部分,目的是获取用户评价、吸引潜在客流,本质上仍是一种经营行为。经营者从中获益(流量、口碑、数据),就必须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因此,虽然试吃活动是免费的,但商家仍负有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林先生提供的核销记录、现场照片及评价截图,足以证明蟑螂确实出现在餐品中。商家当时的回复也表明其已知晓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因该餐饮公司现已注销,法院遂判决由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赔偿林先生1000元。平台方已履行资质审核义务,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重新提供一次试吃机会的诉求,林先生已享有一次免费试吃活动且此次试吃的损失已获得赔偿,且平台的试吃活动规则中并无“有问题重来一次”的承诺条款。因此,林先生“重来一次”的诉求理据不足,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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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明确法律底线。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哪怕不花一分钱,消费者最低可获赔1000元。这不是“狮子大开口”,而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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