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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做受 粪便:国内创作涉及敏感性话题的伦理边界与文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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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不法机构和个人借助互联网渠道,假借“低息免息”“零门槛放款”“债务优化重组”等名义,设计实施多种新型网络贷款套路,隐蔽性、迷惑性较强,易导致消费者陷入高额债务、信息泄露、法律责任等多重风险,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辖区金融市场秩序。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引导树立理性借贷观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特向全省金融消费者发布以下风险提示:
(一)“分期商城”类变相高息借贷。此类平台以“电商分期”“信用租赁”为名,利用手机、黄金、购物卡等高流动性商品作为媒介,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溢价极高的商品。平台并不实际发货,而是通过内置的“回收”通道将商品低价折现给消费者,消费者需按商品原价分期偿还本息。此类模式将贷款本息包装为商品溢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法定上限,本质是以商品交易之名行高利放贷之实,以此规避利率监管红线。
(二)“捆绑收费”类隐性成本推高。部分网贷平台在与借款人签订协议时,利用“担保费”“管理费”“会员服务费”“高额公证费”等名目变相收取费用。此类平台通常借款周期极短,宣传强调“低日息”“零利息”却对各项附加费用讳莫如深,消费者实际还款时才发现被强制加收多项费用。这些费用层层叠加,导致综合融资成本畸高,实际年化利率往往突破法定上限,使借款人陷入以贷养贷的深渊。一旦遭遇曝光,此类平台立即更换马甲继续运营。
(三)“帮贷代办”类中介连环收费。一些信息咨询公司打着“小额贷款服务”旗号,以“低息、快批、无视征信”“有关系能贷下来”为噱头,采用“电话邀约+预付中介费+贷款利息抽成”等方式收割急需资金的消费者。此类中介利用借款人征信不佳或对贷款流程不熟悉的特点,以“包装资料”“疏通关系”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最终以“银行未审核通过”为由拖延或失联。消费者不仅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因提供虚假资料面临法律风险。
(四)“包装流水”类洗钱诈骗陷阱。不法分子以“无视征信、秒到账”为幌子,诱导急需资金的客户提供银行卡,谎称需要“包装流水”“刷流水”方能放款,要求客户将收到的款项转入指定账户。此类操作实质是利用借款人的银行账户进行非法资金转移,涉及洗钱犯罪。消费者不仅贷款分文未得,银行卡被限制使用,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选择正规机构,核实放贷资质。办理贷款业务务必选择持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许可证的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通过官方营业网点、手机银行APP、官方网站等合法渠道办理。选择合作代销渠道贷款的,务必核实合作机构持牌资质,坚决拒绝无资质机构、非法APP、陌生链接、线下违规宣讲推介的网贷服务,远离“非持牌放贷”陷阱。
(二)厘清综合成本,拒绝隐性收费。借款前务必要求放贷机构全面、明确披露年化利率、担保费、服务费、违约金、提前还款规则等全部核心信息,不得轻信“日息低至0.02%”“免息免手续费”等模糊宣传。仔细审阅贷款合同及附属协议,重点核查商品溢价、收费条款,坚决抵制“名为消费、实为借贷”的违规交易,确保综合融资成本在法定合规范围内。
(三)保护个人信息,谨慎授权操作。切勿在非正规App或链接中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对于以“信用评估”为由要求过度授权通讯录、相册权限的行为应予拒绝。部分仿冒APP强制要求开启大量与借款无关的手机权限,一旦用户点击“允许”,敏感信息便被后台悄然上传,可能被用于冒名申请贷款或转卖给催收团伙。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可能遭遇暴力催收或精准诈骗。
(四)树立理性消费观,杜绝以贷养贷。结合自身收入水平、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合理借贷,理性评估负债规模,坚决避免多头借贷、以贷养贷。不轻信“征信修复”“包装贷款资质”等虚假承诺,不提供虚假申贷材料,坚决拒绝参与“职业背债”等任何违法违规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珍视个人征信记录。
2026-03-20 14:51:36近期,部分不法机构和个人借助互联网渠道,假借“低息免息”“零门槛放款”“债务优化重组”等名义,设计实施多种新型网络贷款套路,隐蔽性、迷惑性较强,易导致消费者陷入高额债务、信息泄露、法律责任等多重风险,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辖区金融市场秩序。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引导树立理性借贷观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特向全省金融消费者发布以下风险提示:
(一)“分期商城”类变相高息借贷。此类平台以“电商分期”“信用租赁”为名,利用手机、黄金、购物卡等高流动性商品作为媒介,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溢价极高的商品。平台并不实际发货,而是通过内置的“回收”通道将商品低价折现给消费者,消费者需按商品原价分期偿还本息。此类模式将贷款本息包装为商品溢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法定上限,本质是以商品交易之名行高利放贷之实,以此规避利率监管红线。
(二)“捆绑收费”类隐性成本推高。部分网贷平台在与借款人签订协议时,利用“担保费”“管理费”“会员服务费”“高额公证费”等名目变相收取费用。此类平台通常借款周期极短,宣传强调“低日息”“零利息”却对各项附加费用讳莫如深,消费者实际还款时才发现被强制加收多项费用。这些费用层层叠加,导致综合融资成本畸高,实际年化利率往往突破法定上限,使借款人陷入以贷养贷的深渊。一旦遭遇曝光,此类平台立即更换马甲继续运营。
(三)“帮贷代办”类中介连环收费。一些信息咨询公司打着“小额贷款服务”旗号,以“低息、快批、无视征信”“有关系能贷下来”为噱头,采用“电话邀约+预付中介费+贷款利息抽成”等方式收割急需资金的消费者。此类中介利用借款人征信不佳或对贷款流程不熟悉的特点,以“包装资料”“疏通关系”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最终以“银行未审核通过”为由拖延或失联。消费者不仅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因提供虚假资料面临法律风险。
(四)“包装流水”类洗钱诈骗陷阱。不法分子以“无视征信、秒到账”为幌子,诱导急需资金的客户提供银行卡,谎称需要“包装流水”“刷流水”方能放款,要求客户将收到的款项转入指定账户。此类操作实质是利用借款人的银行账户进行非法资金转移,涉及洗钱犯罪。消费者不仅贷款分文未得,银行卡被限制使用,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选择正规机构,核实放贷资质。办理贷款业务务必选择持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许可证的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通过官方营业网点、手机银行APP、官方网站等合法渠道办理。选择合作代销渠道贷款的,务必核实合作机构持牌资质,坚决拒绝无资质机构、非法APP、陌生链接、线下违规宣讲推介的网贷服务,远离“非持牌放贷”陷阱。
(二)厘清综合成本,拒绝隐性收费。借款前务必要求放贷机构全面、明确披露年化利率、担保费、服务费、违约金、提前还款规则等全部核心信息,不得轻信“日息低至0.02%”“免息免手续费”等模糊宣传。仔细审阅贷款合同及附属协议,重点核查商品溢价、收费条款,坚决抵制“名为消费、实为借贷”的违规交易,确保综合融资成本在法定合规范围内。
(三)保护个人信息,谨慎授权操作。切勿在非正规App或链接中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对于以“信用评估”为由要求过度授权通讯录、相册权限的行为应予拒绝。部分仿冒APP强制要求开启大量与借款无关的手机权限,一旦用户点击“允许”,敏感信息便被后台悄然上传,可能被用于冒名申请贷款或转卖给催收团伙。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可能遭遇暴力催收或精准诈骗。
(四)树立理性消费观,杜绝以贷养贷。结合自身收入水平、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合理借贷,理性评估负债规模,坚决避免多头借贷、以贷养贷。不轻信“征信修复”“包装贷款资质”等虚假承诺,不提供虚假申贷材料,坚决拒绝参与“职业背债”等任何违法违规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珍视个人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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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期商城”类变相高息借贷。此类平台以“电商分期”“信用租赁”为名,利用手机、黄金、购物卡等高流动性商品作为媒介,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溢价极高的商品。平台并不实际发货,而是通过内置的“回收”通道将商品低价折现给消费者,消费者需按商品原价分期偿还本息。此类模式将贷款本息包装为商品溢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法定上限,本质是以商品交易之名行高利放贷之实,以此规避利率监管红线。
(二)“捆绑收费”类隐性成本推高。部分网贷平台在与借款人签订协议时,利用“担保费”“管理费”“会员服务费”“高额公证费”等名目变相收取费用。此类平台通常借款周期极短,宣传强调“低日息”“零利息”却对各项附加费用讳莫如深,消费者实际还款时才发现被强制加收多项费用。这些费用层层叠加,导致综合融资成本畸高,实际年化利率往往突破法定上限,使借款人陷入以贷养贷的深渊。一旦遭遇曝光,此类平台立即更换马甲继续运营。
(三)“帮贷代办”类中介连环收费。一些信息咨询公司打着“小额贷款服务”旗号,以“低息、快批、无视征信”“有关系能贷下来”为噱头,采用“电话邀约+预付中介费+贷款利息抽成”等方式收割急需资金的消费者。此类中介利用借款人征信不佳或对贷款流程不熟悉的特点,以“包装资料”“疏通关系”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最终以“银行未审核通过”为由拖延或失联。消费者不仅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因提供虚假资料面临法律风险。
(四)“包装流水”类洗钱诈骗陷阱。不法分子以“无视征信、秒到账”为幌子,诱导急需资金的客户提供银行卡,谎称需要“包装流水”“刷流水”方能放款,要求客户将收到的款项转入指定账户。此类操作实质是利用借款人的银行账户进行非法资金转移,涉及洗钱犯罪。消费者不仅贷款分文未得,银行卡被限制使用,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选择正规机构,核实放贷资质。办理贷款业务务必选择持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许可证的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通过官方营业网点、手机银行APP、官方网站等合法渠道办理。选择合作代销渠道贷款的,务必核实合作机构持牌资质,坚决拒绝无资质机构、非法APP、陌生链接、线下违规宣讲推介的网贷服务,远离“非持牌放贷”陷阱。
(二)厘清综合成本,拒绝隐性收费。借款前务必要求放贷机构全面、明确披露年化利率、担保费、服务费、违约金、提前还款规则等全部核心信息,不得轻信“日息低至0.02%”“免息免手续费”等模糊宣传。仔细审阅贷款合同及附属协议,重点核查商品溢价、收费条款,坚决抵制“名为消费、实为借贷”的违规交易,确保综合融资成本在法定合规范围内。
(三)保护个人信息,谨慎授权操作。切勿在非正规App或链接中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对于以“信用评估”为由要求过度授权通讯录、相册权限的行为应予拒绝。部分仿冒APP强制要求开启大量与借款无关的手机权限,一旦用户点击“允许”,敏感信息便被后台悄然上传,可能被用于冒名申请贷款或转卖给催收团伙。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可能遭遇暴力催收或精准诈骗。
(四)树立理性消费观,杜绝以贷养贷。结合自身收入水平、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合理借贷,理性评估负债规模,坚决避免多头借贷、以贷养贷。不轻信“征信修复”“包装贷款资质”等虚假承诺,不提供虚假申贷材料,坚决拒绝参与“职业背债”等任何违法违规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珍视个人征信记录。
2026-03-20 14:51:36近期,部分不法机构和个人借助互联网渠道,假借“低息免息”“零门槛放款”“债务优化重组”等名义,设计实施多种新型网络贷款套路,隐蔽性、迷惑性较强,易导致消费者陷入高额债务、信息泄露、法律责任等多重风险,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辖区金融市场秩序。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引导树立理性借贷观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特向全省金融消费者发布以下风险提示:
(一)“分期商城”类变相高息借贷。此类平台以“电商分期”“信用租赁”为名,利用手机、黄金、购物卡等高流动性商品作为媒介,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溢价极高的商品。平台并不实际发货,而是通过内置的“回收”通道将商品低价折现给消费者,消费者需按商品原价分期偿还本息。此类模式将贷款本息包装为商品溢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法定上限,本质是以商品交易之名行高利放贷之实,以此规避利率监管红线。
(二)“捆绑收费”类隐性成本推高。部分网贷平台在与借款人签订协议时,利用“担保费”“管理费”“会员服务费”“高额公证费”等名目变相收取费用。此类平台通常借款周期极短,宣传强调“低日息”“零利息”却对各项附加费用讳莫如深,消费者实际还款时才发现被强制加收多项费用。这些费用层层叠加,导致综合融资成本畸高,实际年化利率往往突破法定上限,使借款人陷入以贷养贷的深渊。一旦遭遇曝光,此类平台立即更换马甲继续运营。
(三)“帮贷代办”类中介连环收费。一些信息咨询公司打着“小额贷款服务”旗号,以“低息、快批、无视征信”“有关系能贷下来”为噱头,采用“电话邀约+预付中介费+贷款利息抽成”等方式收割急需资金的消费者。此类中介利用借款人征信不佳或对贷款流程不熟悉的特点,以“包装资料”“疏通关系”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最终以“银行未审核通过”为由拖延或失联。消费者不仅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因提供虚假资料面临法律风险。
(四)“包装流水”类洗钱诈骗陷阱。不法分子以“无视征信、秒到账”为幌子,诱导急需资金的客户提供银行卡,谎称需要“包装流水”“刷流水”方能放款,要求客户将收到的款项转入指定账户。此类操作实质是利用借款人的银行账户进行非法资金转移,涉及洗钱犯罪。消费者不仅贷款分文未得,银行卡被限制使用,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选择正规机构,核实放贷资质。办理贷款业务务必选择持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许可证的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通过官方营业网点、手机银行APP、官方网站等合法渠道办理。选择合作代销渠道贷款的,务必核实合作机构持牌资质,坚决拒绝无资质机构、非法APP、陌生链接、线下违规宣讲推介的网贷服务,远离“非持牌放贷”陷阱。
(二)厘清综合成本,拒绝隐性收费。借款前务必要求放贷机构全面、明确披露年化利率、担保费、服务费、违约金、提前还款规则等全部核心信息,不得轻信“日息低至0.02%”“免息免手续费”等模糊宣传。仔细审阅贷款合同及附属协议,重点核查商品溢价、收费条款,坚决抵制“名为消费、实为借贷”的违规交易,确保综合融资成本在法定合规范围内。
(三)保护个人信息,谨慎授权操作。切勿在非正规App或链接中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对于以“信用评估”为由要求过度授权通讯录、相册权限的行为应予拒绝。部分仿冒APP强制要求开启大量与借款无关的手机权限,一旦用户点击“允许”,敏感信息便被后台悄然上传,可能被用于冒名申请贷款或转卖给催收团伙。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可能遭遇暴力催收或精准诈骗。
(四)树立理性消费观,杜绝以贷养贷。结合自身收入水平、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合理借贷,理性评估负债规模,坚决避免多头借贷、以贷养贷。不轻信“征信修复”“包装贷款资质”等虚假承诺,不提供虚假申贷材料,坚决拒绝参与“职业背债”等任何违法违规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珍视个人征信记录。
2026-03-20 14:51:36近期,部分不法机构和个人借助互联网渠道,假借“低息免息”“零门槛放款”“债务优化重组”等名义,设计实施多种新型网络贷款套路,隐蔽性、迷惑性较强,易导致消费者陷入高额债务、信息泄露、法律责任等多重风险,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辖区金融市场秩序。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引导树立理性借贷观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特向全省金融消费者发布以下风险提示:
(一)“分期商城”类变相高息借贷。此类平台以“电商分期”“信用租赁”为名,利用手机、黄金、购物卡等高流动性商品作为媒介,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溢价极高的商品。平台并不实际发货,而是通过内置的“回收”通道将商品低价折现给消费者,消费者需按商品原价分期偿还本息。此类模式将贷款本息包装为商品溢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法定上限,本质是以商品交易之名行高利放贷之实,以此规避利率监管红线。
(二)“捆绑收费”类隐性成本推高。部分网贷平台在与借款人签订协议时,利用“担保费”“管理费”“会员服务费”“高额公证费”等名目变相收取费用。此类平台通常借款周期极短,宣传强调“低日息”“零利息”却对各项附加费用讳莫如深,消费者实际还款时才发现被强制加收多项费用。这些费用层层叠加,导致综合融资成本畸高,实际年化利率往往突破法定上限,使借款人陷入以贷养贷的深渊。一旦遭遇曝光,此类平台立即更换马甲继续运营。
(三)“帮贷代办”类中介连环收费。一些信息咨询公司打着“小额贷款服务”旗号,以“低息、快批、无视征信”“有关系能贷下来”为噱头,采用“电话邀约+预付中介费+贷款利息抽成”等方式收割急需资金的消费者。此类中介利用借款人征信不佳或对贷款流程不熟悉的特点,以“包装资料”“疏通关系”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最终以“银行未审核通过”为由拖延或失联。消费者不仅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因提供虚假资料面临法律风险。
(四)“包装流水”类洗钱诈骗陷阱。不法分子以“无视征信、秒到账”为幌子,诱导急需资金的客户提供银行卡,谎称需要“包装流水”“刷流水”方能放款,要求客户将收到的款项转入指定账户。此类操作实质是利用借款人的银行账户进行非法资金转移,涉及洗钱犯罪。消费者不仅贷款分文未得,银行卡被限制使用,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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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选择正规机构,核实放贷资质。办理贷款业务务必选择持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许可证的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通过官方营业网点、手机银行APP、官方网站等合法渠道办理。选择合作代销渠道贷款的,务必核实合作机构持牌资质,坚决拒绝无资质机构、非法APP、陌生链接、线下违规宣讲推介的网贷服务,远离“非持牌放贷”陷阱。
(二)厘清综合成本,拒绝隐性收费。借款前务必要求放贷机构全面、明确披露年化利率、担保费、服务费、违约金、提前还款规则等全部核心信息,不得轻信“日息低至0.02%”“免息免手续费”等模糊宣传。仔细审阅贷款合同及附属协议,重点核查商品溢价、收费条款,坚决抵制“名为消费、实为借贷”的违规交易,确保综合融资成本在法定合规范围内。
(三)保护个人信息,谨慎授权操作。切勿在非正规App或链接中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对于以“信用评估”为由要求过度授权通讯录、相册权限的行为应予拒绝。部分仿冒APP强制要求开启大量与借款无关的手机权限,一旦用户点击“允许”,敏感信息便被后台悄然上传,可能被用于冒名申请贷款或转卖给催收团伙。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可能遭遇暴力催收或精准诈骗。
(四)树立理性消费观,杜绝以贷养贷。结合自身收入水平、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合理借贷,理性评估负债规模,坚决避免多头借贷、以贷养贷。不轻信“征信修复”“包装贷款资质”等虚假承诺,不提供虚假申贷材料,坚决拒绝参与“职业背债”等任何违法违规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珍视个人征信记录。
2026-03-20 14:51:36男 女 摸 水流啊蘑菇视频:探索自然生态中蘑菇生长的湿润环境与过程记录